
越过防护结构触及的状况普遍应用于固定在工作基准面上的安全防护架构。我们将以越过防护结构上方为例做介绍。
大多数的情况下,危险区域的高度a 通常不会改变,那么越过防护结构触及的情况便意在考虑防护结构的高度b与防护结构距危险区的水平距离c的组合,如图左图所示-越过防护结构触及示意图。
选择更改防护结构的高度b或者延长水平距离c可以依照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例如,工厂对空间的要求较高,则倾向于使用更高的防护结构,即改变b的高度来满足要求;若防护围栏已经事先定制完成,具备了固定的结构高度b,则可以选择考虑符合要求的c的数值来满足要求。
对于从两侧越过防护结构的计算,参照左下图的俯视图中勾股定理进行转换。假设防护结构距离危险区的水平距离x是固定的。那么随着防护结构的宽度y的增加,配合勾股定理可以得出z的距离。
左下图中z的数值即成为上海图中c的数值的转换结果。

针对越过防护结构触及的安全距离数值同样需要考虑高、低风险两种情况。
下方图表中给出的数值应用于确定危险区高度、防护结构高度和距危险区水平距离的相应尺寸。如果危险区有低风险,表1中给出的数值应作为最小值使用。如果危险区有高风险,则应根据表2中给出的数值使用。
表中给出的值之间不应进行插值。因而,当已知的a、b或c的值在表中两个数值之间时,应选择更安全的距离或更高的防护结构或改变危险区的高度(更高或更低)。
对于低风险的防护结构,需要注意防护结构高度不应小于1000mm,因为该高度已无法有效的限制身体运动,例如跨越或翻越等。
当危险点的高度大于2500mm,应上伸触及的安全距离要求。
越过防护结构触及的安全距离——低风险——单位为毫米
同时当危险点的高度大于2700mm,应参考上伸触及的安全距离要求。
越过防护结构触及的安全距离——高风险——单位为毫米